北京时间周二凌晨,收到消息的记者立马从被窝里爬起来,打开电脑准备码字。至于疲惫感,在他们看到消息内容的时候就烟消云散了。
“Uber的自动驾驶汽车出车祸,致人死亡。”如果没有搞错,这不是自动驾驶汽车第一次出现事故了。不过,之前都是财物损失或者轻伤,这次不同了,因为人命关天,也最能牵动人们的神经,也最能提高人们的重视程度,当然也最能引起人们的转发。
没多久,题为“刚刚,Uber发生全球首例自动驾驶致死事件”(机器之心)、“史上首例全自动驾驶汽车致死:自动驾驶汽车商业化或迎最大打击”(36氪)等等一系列文章沿着朋友圈和微博的关注链传播开来,然后出现在各大媒体网站的要闻区,科技头版。
很显然,这是一个必然会引起热议的话题。人命不仅仅能牵动人们的神经,也是衡量一个新生事物是否可行的标准。毕竟,自动驾驶汽车能够上路,目的就是为了保护人类,减少因为人类驾驶员带来的车祸事故。36氪编译发表的文章“该如何看待Uber的自动驾驶汽车“杀人”事件?”中,提到了这样的一组数据:
平均每驾驶1亿英里,人类驾驶员就会杀死1.16人。Waymo和Uber以及其他所有测试自动驾驶汽车的公司的测试里程加起来都无法覆盖这段距离,它们已经杀死了一个了。
这样的事实摆在面前,似乎任何人都无法去说自动驾驶汽车能够造福人类了,至少现在不行。这也就印证了彭博社发表的文章中说提到的观点:“Uber撞死人”将让外界对自动驾驶信心倒退若干年。
但是从读者的反应中,有不一样的答案。36氪发布的一个调查中,有84.9%的人人就看好自动驾驶汽车的未来,只有15.1%的人不看好。而且发表在新浪、网易上的一系列新闻报道下方的评论中,人们也都表示应该对自动驾驶汽车采取更容忍的态度。他们要么与人类驾驶员相比,要么拿着早前的汽车、飞机、动车举例子。这是符合马克思主义哲学的:一个新事物发展的过程中,必然要面临着诸多挫折。
乐观归乐观,面对事故,还是需要冷静的思考。在这样的一个背景下,记者们写出的文章大多数是集中在呼吁立法与监管上面。比如界面新闻发表的“Uber自动驾驶车辆撞死行人 全行业站在立法生死路口”就是从这个角度出发的。但这仍旧有问题,面临一个快速发展的技术,监管或者是立法部门都会有一个落后时间,正如“该如何看待Uber的自动驾驶汽车“杀人”事件?”一文中所提出的疑问:
即使公司交出更多详细的信息,地方、州或联邦政府是否具备专业的知识来理解这些信息,并创建正确的保护措施?
在没有事故发生的时候,政府或监管部门有理由对其保持乐观与信心,但是事故发生了之后,就需要它们头疼了。毕竟,人命需要一个交代。美国政府该怎么去处理这件事情呢?还是像以前那样,为自动驾驶汽车提供便利之门吗?那样的话只能等着当地人游行示威了。毕竟谁也不希望走在路上的时候,被忽然冲过来的一辆没人操作的车给撞死。头疼的点在于责任不好界定。所以很多记者从这个角度写了主题为“锅该由谁背”的文章,是坐在驾驶位上的那个安全员吗?是Uber吗?还是开发自动驾驶汽车的程序员?没有人能给出定论。
事件发展到现在,由各方组成的调查组似乎已经有了基本的结论。根据猎云网编译的一篇文章,当地警方认为主要责任可能并不在Uber,而是在于被撞的那位女性行人。因为她没有走在斑马线上,而且是突然从一片光线比较暗的地方出现在马路上的。不过,具体的结论还要再等等。
最值得同情的莫过于“苦主”了,但Uber也是一位“苦主”。刚刚跟谷歌打完关于自动驾驶汽车专利的官司,现在又惹上了这一个麻烦,真是福无双至,祸不单行。但这很难打消Uber发展自动驾驶汽车的决心。
在著名分析师Ben Thompson看来,Uber的这种运营模式是资产作为一种服务(Assets-as-a-Service,AaaS)。在这样的模式下,企业的营收与成本是呈正相关关系的,也就是说随着规模的扩大,Uber并不能出现互联网或者高科技企业的那种边际成本为零的情况。因为司机的存在,Uber每获取10美元的收入,基本上就要给付给司机7美元。而自动驾驶汽车是Uber打破这个桎梏的关键点,有了自动驾驶的汽车,Uber所需要的只是固定成本了,盈利与进一步发展也有了可能。所以Uber宁愿背着官司也要搞。
发展归发展,公司仍旧需要一个客观理性的态度来看待技术发展的历史进程,不能一昧的踩油门,还需要注意踩刹车减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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