荐语:这里推荐的10种书,是我从2017年所读之书中选出来的,大多并非新近出版。在这个书单中,我主要关注了维特根斯坦、罗素和休谟,以及如何理解新技术对未来生活的可能影响。(李文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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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兰•雅尼克和斯蒂芬•图尔敏合著的《维特根斯坦的维也纳》一书,认为正统的维特根斯坦研究,是将其思想放在英语哲学的背景下进行考察,但这极有可能忽视了维特根斯坦作为一个维也纳人这一文化背景。基于如上信念,此书较为详细地考察了一战之前维也纳文化的繁荣图景及其与维特根斯坦哲学的紧密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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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道夫•哈勒在《新实证主义——维也纳学圈哲学史导论》一书中,先是回顾了旧实证主义的代表性人物及思想特征,并在此基础上来考察新实证主义新在何处。作为一部史论性的著作,此书对维也纳学圈的介绍,不局限于卡尔纳普等个别人物,而是突出了石里克和纽拉特,以及第一个维也纳学圈中的哈恩和弗兰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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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特根斯坦与杜尚:赋格的艺术》一书的作者刘云卿,扮演了一个邀请人的角色,他将维特根斯坦和杜尚这两个在通常意义上分属哲学和艺术领域的怪人拉到了一起。果然,两个怪人的相遇,立马激发出耀眼的思想火花,维特根斯坦在杜尚那里发现自己是一个艺术家,杜尚在维特根斯坦那里发现自己是一个哲学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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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素在《我的哲学的发展》一书中,提到了早期维氏对其思想的巨大影响,尽管他后来认为这种影响并不完全是正面的。对于后期维氏,罗素持一种尖锐批评的态度,他不认为《哲学研究》有多大的价值。原因在于,罗素一直认为构造一种逻辑的语言是重要的,哲学的出路在于科学化。后期维氏对此持有不同的见解。
5
瑞•蒙克在《罗素传:疯狂的幽灵1921~1970》一书中写道,在上世纪20年代,罗素基本放弃了其在数学、逻辑学及哲学领域的严肃研究,转而撰写大量的报刊文章、参与大量的公众演说。据蒙克分析,与罗素在其专业著作中所体现出来的敏锐与才智相比较,这些普及性的文章和讲座乏善可陈、前后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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休谟自认为《道德原则研究》是其最优秀的著作,在这本书中,休谟反驳了人皆自爱这一看似有理的伦理学设定,认为这样一种论断,存在过度简化的问题。他认为人有自爱的一面,但也有仁爱的一面,即对他者或社会怀有一种有限的慷慨。而人之慷慨的有限性和资源的有限性,则决定了正义这一原则的有用及必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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艾耶尔在《休谟》中认为,休谟的一生兴趣广泛,因此想要以某种简单的方式概括他的思想,是极为困难的。但尽管如此,他还是认为,休谟在《人类理解研究》一书结尾处的名言,能比较好的代表他的主要思想。在这段名言中,休谟指出在包含量和数的抽象推理和包含事实与存在的经验推理之外,不存在别的真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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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大卫•爱德蒙兹和约翰•艾丁诺合著的《卢梭与休谟——他们的时代恩怨》一书中,我们不仅能大致了解到两位传主的生平、个性和思想概貌,亦能感受到18世纪的时代氛围。当然,就休谟和卢梭的具体关系而言,从道义的角度看,似乎并不存在一个绝对的对与错。两人在不同的程度上,都存在反应过度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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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本性与社会建构之间,左派一般倾向于社会建构的一面,而选择忽视或否认本性。但正如福山在《我们的后人类未来:生物技术革命的后果》一书中所指明的,事实上,人类社会的政治安排,总是受到人类本性的潜在制约。现在的问题是,生物技术的出现,极有可能修改或再造人类本性;而这必须受到政策的约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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尼尔斯•尼尔森所著的《理解信念:人工智能的科学理解》一书,其核心论旨包括,我们人类的感觉系统是获取外界信息、形成信念的唯一途径;运用科学方法、经由严格批评和修正而建立起来的信念,是相对真实且更为有用的。人工智能在某种程度上,和人类一样拥有信念,或者可以说,人类是一台台复杂的机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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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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