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角兽法学精品·人工智能”丛书
彭诚信 主编
上海人民出版社2018年8月版
关于人工智能的法律规制问题,在国外已经有了许多前沿性的研究成果。从法律的视角考察机器人,关键是主体性与归责方式。但人工智能的本质在于数据处理系统的输入与输出之间的关系,在于现实空间与虚拟空间的反馈机制。因此,机器人技术的法律属性和法律行为必须在互联互通的网络中界定。为了介绍和引进国外的前沿理论,顺应当下人工智能迅速发展的社会背景,更好地为法律应对人工智能挑战献策,上海人民出版社精心策划了“独角兽法学精品·人工智能”丛书,本套丛书由上海交通大学凯原法学院彭诚信教授主编,精选了三部具有代表性的国外专著。《机器人是人吗?》《谁为机器人的行为负责?》《人工智能与法律的对话》分别从不同的角度解说了人工智能网络时代的法律新问题,是通往学科交叉研究前沿的好向导。
丛书推荐语
无论是在对人工智能甚嚣尘上的颂歌声中,还是在对人工智能言人人殊的争议声中,系统考察人工智能应用引发的法律问题的著作尚不多见。本书是一个专业人士对人工智能法律问题全面而深入的思考,让我们认识到,在人工智能研发和应用高歌猛进的同时,我们在许多法律乃至伦理问题上却还远远没有准备好。如此“盲人骑瞎马,夜半临深池”的局面,令人不寒而栗。本书有助于我们更理性地思考人工智能问题。
——江晓原
上海交通大学讲席教授
科学史与科学文化研究院首任院长
从法律的视角考察机器人,关键是主体性与归责方式。但人工智能的本质在于数据处理系统的输入与输出之间的关系,在于现实空间与虚拟空间的反馈机制。因此,机器人技术的法律属性和法律行为必须在互联互通的网络中界定。彭诚信教授编译的这三本书,分别从不同的角度解说了人工智能网络时代的法律新问题,是通往学科交叉研究前沿的好向导。
——季卫东
上海法社会学研究会会长
上海交通大学资深教授
机器人愈来愈像人,这已成为毋庸置疑的事实和发展趋势。未来“人”的概念或将不局限于“自然人”,还可能包括“智能机器人”。重塑对“行为”的认知、重构原有责任体系,是人工智能时代迈向回应型法的渴盼。人工智能,已迎来法律的又一轮时代挑战,我们理应作好各种准备。
——刘宪权
中国刑法学研究会副会长
上海市法学会刑法学研究会会长
华东政法大学刑事法学研究院院长、教授
机器人是人吗?
【美】约翰·弗兰克·韦弗 著
刘海安 徐铁英 向秦 译
人工智能时代降临,法律猝不及防
从无人驾驶汽车到智能医生,
他们正在向法律发起挑战……
人工智能概念在猝不及防的AlphaGo事件中家喻户晓,手机助手Siri已经能够进行语音交流,完成很多工作。无人驾驶汽车已经在全球各地实地测试。随着人工智能成为愈加无法逃避的现实,它将促使我们改变生存世界的假设,颠覆我们对生活秩序的认知。无人驾驶汽车、机器人保姆、机器人管家、人工智能外科手术医生……越来越多的人工智能机器人走进我们的生活,法律、政策与伦理如何规范?
霍金说:“由于生物学意义上的限制,人类无法赶上技术的发展速度。人类无法与机器竞争,并会被取代。全人工智能的发展可能导致人类的终结。”机器人的崛起,法律将如何应对?在《机器人是人吗?》一书中,美国律师约翰·弗兰克·韦弗探讨了这个引人入胜的新故事的法律层面,从无人驾驶汽车发生事故时的具体法律问题,到正在向法律本身提出挑战的基本问题。”
谁为机器人的行为负责?
【意】乌戈·帕加罗 著
张卉林、王黎黎 译
当机器人从科幻走向现实,人来是否自食恶果?
机器人操作失误的“罪与罚”
本书探讨了机器人技术的设计、制造和使用如何影响今天的法律制度,尤其是在刑法、合同法和侵权法领域的责任和代理问题。通过区分机器人作为人类互动工具的行为和机器人作为法律领域的适当代理人,法学家们将不得不解决新一代的“难题”。一般的分歧可能涉及刑法上的豁免(例如在战斗中雇佣机器人士兵),合同中某些机器人的个人责任(例如,机器人交易员),以及严格责任条款和基于非契约责任的条款(例如侵权法中的服务机器人)。作者认为,既然机器人将继续存在,法律的目标应该是明智地管理我们和机器人之间的关系。
人工智能与法律的对话
【美】瑞恩·卡洛、【美】迈克尔·弗鲁姆金、【加】伊恩·克尔 编
陈吉栋、董惠敏、杭颖颖 译
人类的法律体系能跟上人工智能的脚步吗?
性机器人合法吗?
随着人工智能的逐步发展,人工智能中出现的种种问题对现有法律提出了一定的挑战。本书汇聚了不同专业背景的学者的探讨,在机器人技术发展的起步时期,他们以各自不同的方式尝试突破机器人法目前遭遇的发展障碍。通过阐释充满争议的法律、伦理和哲学问题,本书揭示了围绕机器人及其调控产生的问题远比人们预计的复杂,尚有大量关于机器人界定和适用的问题等待解决。
微信编辑:李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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