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5日晚,第一财经记者从权威渠道获悉,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办工作领导小组(下称“互金整治办”)于近日向各省(区、市)、深圳市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下发了一份针对比特币的通知,落款时间为1月2日。
在上述通知中,互金整治办称,据有关部门反映,目前存在一些生产“虚拟货币”的所谓“挖矿”企业,在消耗大量资源的同时,也助长了“虚拟货币”投资炒作之风。根据全国金融工作会议关于防范风险、限制偏离实体经济需要及规避监管的“创新”等精神,互金整治办的相关成员单位已于2017年11月20日召集有关省市整治办,围绕相关事宜进行了讨论。
对于下一步的工作安排,互金整治办提出两点要求:一是积极引导辖内企业有序退出“挖矿”业务,并请积极协调辖内有关部门,多措并举,综合采取电价、土地、税收和环保等措施,引导相关企业有序退出;并要求各地整治办于1月10日前上报目前辖内“挖矿”企业基础情况及引导退出情况。二是为及时掌握各地工作进展,要求各地整治办每月10日前填报辖内“挖矿”企业有关情况。
在第一财经记者获得的上述通知后,附有一份“从事‘挖矿’企业有关具体情况汇总表”,罗列了具体需要上报的内容,包括:企业名称、成立时间、注册资本、矿机数量、营业收入、纳税情况等。同时,耗电情况是汇总表所列需要上报的主要内容,具体到享受优惠地价或场租情况、执行电价及其他补贴情况等。
不难看出,互金整治办这次把针对比特币的“抓手”锁定在了最关键的“电费”和“电耗”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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