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功能简介
成品油企业可使用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企业版)中的“成品油消费税管理(油类经销企业)”模块勾选海关缴款书和成品油发票,进行勾选抵扣。同时可查询本企业成品油购进明细、进行油品调拨等操作。该模块下设 “海关缴款书录入”、“购进数据选择”、“购进明细查询”、“油品调拨”、“调拨情况查询”、“乙醇汽油领用控制”、“成品油换算标准查询”七项功能。
二、海关缴款书录入功能
1、成品油经销企业可使用该功能将已取得的海关进口专用缴款书相关信息,录入至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中(如下图所示):
用户在填写相关信息,查询出海关缴款书后,点击“录入油品”即可进行操作。
★特别提示:
1. 只有稽核结果为相符的海关进口缴款书才可录入。
2.所有油品添加完成之后,务必点“提交”完成缴款书的油品录入;
3.每张缴款书仅能“提交”一次,且提交之后不可修改,请确保缴款书的所有油品均添加完成再点击“提交”;
4.提交成功的缴款书,如需要做为开票购进数据,您还需要在“购进数据选择”中进行选择提交。
三、购进数据选择功能
成品油经销企业可使用该功能将取得的成品油增值税专用发票、海关进口专用缴款书信息进行选择确认,作为开具成品油发票油品的总量。开具的某一商品和服务税收分类编码的油品,应不大于所勾选确认的成品油增值税专用发票、海关进口专用缴款书中对应的同一商品和服务税收分类编码的油品总量。该功能页面如下图所示:
★特别提示:
(1)此功能对成品油经销企业开放,可勾选的票据为成品油增值税专用发票和海关进口专用缴款书;
(2)选择提交成功的票据不支持撤销操作;
(3)增值税专用发票除正常发票外,其他异常发票不允许做为购进数据;
(4)如需查询已选择的票据,请使用“购进明细查询”功能。
四、购进明细查询功能
为了成品油经销企业能更好的掌握勾选确认的油品购进数量,平台提供了购进数据选择,税务机关补录、调拨数据的明细查询。界面如下图所示:
成品油经销企业可根据自身需要,选择相应的数据来源和数据类型进行明细查询。
五、油品调拨功能
该功能是总公司特有功能,实现按照分公司、油品类别两个维度进行油品的调拨,调拨数量基于获取的成品油进项发票的油品数量。功能界面如下图所示:
★特别提示:
(1)本功能对总分机构标识为总公司的成品油经销企业开放;
(2)油品有效库存数量小于等于0时,调拨功能无效;
(3)变性燃料乙醇仅可以为有乙醇汽油控制权限的分公司调拨;
(4)总公司自用开票库存也需要调拨。
六、调拨情况查询功能
本功能是总公司特有功能,实现按照分公司、油品类别两个维度查询调拨历史和可调拨数据明细。
1.在“调拨历史查询”功能界面中,纳税人可根据需要输入或选择相关查询条件,点击查询即可显示调拨明细数据(如下图所示):
2. 在“统计情况查询”功能界面中,纳税人可根据自身需要,确定所属月份,进行统计查询(如下图所示):
选择一个油品,点击“专用发票”、“海关缴款书”或“税局补录”下油品数量的红色数字链接,可以查看相应的“专用发票”、“海关缴款书”或“税局补录”的可调拨数据明细(如下图所示):
七、乙醇汽油领用控制功能
该功能是乙醇汽油调制企业特有功能,实现乙醇汽油调配功能和查询领用调配日志。乙醇汽油调配的数量由调和组分油、变性燃料乙醇组成。
进入功能模块,选择所属月份,点击查询即进入调配领用界面(如下图所示):
点击调配领用,进入下图所示界面:
输入对应的本次领用数量和直接销售数量,系统自动计算出乙醇汽油数量,点击提交即可调配。
★特别提示:
(1)本功能对具有乙醇汽油调配控制权限的成品油经销企业开放;
(2)组分油和变相燃料乙醇有效库存数量均大于0时,方可进行乙醇汽油调配;
(3)调配领用组分油和变相燃料乙醇数量之和即为调和后的乙醇汽油库存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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