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官网发布通知,全面推行施工许可电子证照。
1、自2021年1月1日起,全国范围内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全面实行施工许可电子证照。
2、全国统一电子证照版式。地方发证机关要按照《全国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电子证照-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标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电子证照业务规程》要求实施。
3、电子证照互联互通。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及微信小程序向社会公众提供施工许可电子证照信息公开查询以及二维码扫描验证服务,实现施工许可电子证照跨地区的互联互通。
4、电子证照信息归集和存档,并向国家政务服务平台报送。
地方发证机关在发证后5个工作日内,将电子证照文件(含电子印章)上传至省级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
省级平台每个工作日进行汇总,并上传至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即“四库一平台”)。
5、各地应在2020年9月底前,完成相关信息系统的升级改造以及数据接口的技术开发、管理权限认证和数据联调测试,满足电子证照业务开展和信息互联互通的技术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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