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可能还不知道吧,“手机欠费超三个月”要被纳入央行征信啦。某地传出这个消息后,在网络上一度引起轩然大波,众说纷纭。也难怪,毕竟征信无小事,征信对我们的日常生活是越来越重要了,甚至决定了着我们的消费水平。
我们都知道,人无信不立,现在大众的普遍观念就是你如果没按时履行合约,不管你什么原因,你就是失信,用现在很流行的“风控”解析,你就是个不可深交的人。笔者认为,这个做法还是值得商榷的,毕竟个人征信和商业违约还是有所区别的。
第一,手机欠费涉及的金额并不多,据了解,我国公民大部分办理手机套餐费一个月一般也在一百五十元左右,即使三个月都欠费了最多也是五六百块钱,有时还不是恶意拖欠的。
第二,其次手机欠费的时间并不长,你要知道,电信公司给我们用户绑的套餐合约都是一年甚至好几年的,期间是不可以解绑,更别说申请套餐降费,这是不是双重标准。再说了,在某种情况下,并不是用户故意要拖欠费用,可能会有一些认为不可控的因素,甚至是运营商本身的问题。
第三,电信行业属于服务行业,应该以顾客至上为理念,一切问题要多从顾客的角度去考虑。比如遇到手机欠费他们完全可以通过告知缴费、停机保留、强制销号、拉黑入库、等手段来解决。不应该小题大做,一棒打死。
笔者也了解到,将电信欠费纳入个人征信也并非无稽之谈。国家在新版二代个人征信系统以及方案设定时,就已经对于水、电、电信等缴费信息纳入个人征信进行了论证和预演,央行个人征信系统跟电力、通信等相关部门接入相关数据并不存在技术障碍。
话说回来,征信无小事,生活已经那么多条条框框了,千万不要把我们日常生活消费比肩商业消费,故弄玄虚、小题大做。也希望我们的相关部门多想想消费者的意见,多听听网络上的声音,在尽可能权衡双方权益的情况下,给我们消费者一个满意的答复。
对此,你会同意这么做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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