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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扬:滥用流量做金融会损害消费者利益

11月14日,《中国银行保险报》首席专家团主席、中国社会科学院学部委员、国家金融与发展实验室理事长李扬在“第11届财新峰会:重建全球信任”上,围绕流量平台做金融是否会出现利益冲突问题进行阐述时表示,基于流量做金融不是坏事,但是如果滥用会产生损害消费者利益的事情

李扬表示,流量产生金融是很正常的事情,但确实要分开,“搅在一起的话,有可能会出现损害消费者利益和个人隐私被侵犯的情况。”

从监管角度讲,针对金融科技公司以及联合信贷活动监管重点在哪里?李扬提了五点。

首先是支付。中国的科技公司基本上都是从支付这个切入口进入金融系统的。当时,在传统监管框架中,支付清算无足轻重。然而,按照金融功能说,支付是六大金融功能中唯一不可被替代的功能,是金融最重要的功能,最基础的功能。过去我们的监管框架忽略了这一点,现在的监管增多了。

其次是关联交易。太多关联交易,不理清楚是不行的。金融市场并不排除关联交易,但是,清晰地揭示出关联交易,方能保障普通投资者的利益。

第三是平台的垄断问题。整个数字经济的发展,平台经济、算法经济、数字经济扑面而来,怎么监管?赢者通吃是一个自然规律,但负面作用是不是有?如果有怎么办?

此外,数据产权归属以及个人隐私保护也需要集中讨论。

但是如何平衡监管和创新的关系?李扬表示,“知道了问题才会进一步地去发展,才能够进一步地健康发展。如果这样,中国有可能成为金融科技监管领域中全球规则的领先者。”

图片来自财新网。

记者 仇兆燕

编辑 韩业清

  • 发表于:
  • 原文链接https://kuaibao.qq.com/s/20201115A0ACO300?refer=cp_1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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