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对示例代码中的第20行解释很好奇。
在第9行中,声明了名为func1的变量。--它被分配给由函数foo()调用返回的闭包。我知道函数foo()的调用既返回函数bar,也返回指向变量a的指针,该变量位于其词法范围内。因为闭包是a function combined with all of the variables in its lexical scope, i
我有一个关于JavaScript的问题。让我引用一下“学习jQuery”这本书,第389-390页。这个问题与闭包有关。我不明白为什么第二次调用outerFn()不是重置outerVar的值,而是创建一个新的outerVar实例,绑定到第二次函数调用的作用域中。电子邮件的其余部分是从书中引用的。innerFn;var fnRef = ou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