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3月,财政部会计司编写的《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汇编2024》出版发行,该出版物分上下两册,共1628页。该书出版后,与财政部会计司2021年3月编写的《企业会计准则汇编2021》形成“准则汇编+指南汇编”的企业会计准则实施工具书组合,提供了实务查找和执行准则的“字典”,并为准则监管提供依据,服务企业会计准则闭环有效运行。
致同将陆续发布“会计准则应用指南汇编提示”系列文章,通过对比《企业会计准则讲解2010》和2014年以来陆续发布的18本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单行本等基础文件,研究分析《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汇编2024》(以下简称“《应用指南汇编(2024)》”)主要变化内容,具体包括《应用指南汇编》变化概要、核心变化内容和主要章节修订情况等,以方便大家学习。本期文章为《应用指南汇编(2024)》第二十九章主要变化,相关会计科目和主要账务处理的变化未来汇总发布。
第二十九章 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
注1:根据《关于严格执行企业会计准则 切实做好企业2022年年报工作的通知》(财会〔2022〕32号),企业因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解释、会计处理规定等有关规定而调整会计处理方法的,应当按照有关新旧衔接规定以及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准则执行。企业因对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实施应用案例、实施问答而调整会计处理方法的,按照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准则等相关规定,应当对财务报表可比期间信息进行调整,并在财务报表附注中披露相关情况。
注2:根据《关于严格执行企业会计准则 切实做好企业2023年年报工作的通知》(财会〔2023〕29号),企业应当按照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准则的相关规定,正确划分会计政策变更、会计估计变更和前期差错更正,并进行相应会计处理和披露。企业应当采用追溯重述法更正重要的前期差错,并在重要的前期差错发现当期的财务报表中调整前期比较数据,不得在重要的前期差错发现当期的财务报表中直接调整当期数据。企业采用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应当如实反映企业的交易和事项,不得滥用会计政策或随意变更会计估计。
注:本专题是致同对准则的理解,实务中应以监管要求为准。《致同研究之会计准则系列》不应视为专业建议。未征得具体专业意见之前,不应依据本系列专题所述内容采取或不采取任何行动。
关于致同中国
致同中国成立于1981年,是中国最早且最具影响力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目前在29个城市设有办公室,拥有300余名合伙人、7000余名员工,提供审计、税务、咨询、评估与估值、工程管理等全方位高质量服务,致力于帮助客户实现可持续且负责任的增长,成为值得客户信赖的综合商业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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