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息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
2018年12月4日,为优化税收营商环境,通过“互联网+税务”的深度融合产物,增进纳税人获得感,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发布关于“税链”区块链电子发票平台开具通用类发票的公告。具体事项如下:
1)开具的通用类发票是无纸电子化发票,其法律效力、基本用途、基本使用规定等与其他税务部门认可的开票软件所开具的通用类发票相同
2)开票方和受票方需要纸质发票的,可以自行打印发票的版式文件
3)取得“税链”区块链电子发票平台开具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可通过广东省电子税务局进行查询验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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