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2018年9月开始,全国开始了轰轰烈烈的P2P合规检查,几乎所有的P2P平台都在准备合规备案工作,现场核查中,平台有哪些值得注意的事项?笔者结合实践,做以下分析。
一、存管银行
是否上线存管银行,实现借款人与出借人的资金分离,是现场核查首先考虑的。目前很多平台尚未上线存管银行,原因多种多样,主要原因在于在存管银行。
上线存管银行的,也存在各种套路。有签订存管协议到期,不续约,继续合作的;有签订存管协议,提前告知不再续约的;有签订存管协议,至今未上线的;有签订协议,部分上线,部分未上线的。各种花样,最终核查的标准只有一个:平台所有业务是否都接入了存管,即全量业务上线存管。
对于未全量上线存管或未上线存管的,不是个案,平台一定要做好合理解释,很多商业银行会配合平台出具相关业务情况说明。平台方一定要如实告知现场核查组,平台为了上线银行存管做了哪些具体工作(如协议签订日期、系统对接测试、何时上线等信息)。
另外,需要提醒的是,未签订存管协议的平台,在找合作银行时,一定要擦亮眼睛(如合作银行突然停止网贷存管业务),避免后期被动。
二、三级等保
三级等保测评早的,已拿到公安部门三级等保证书。后期的因网安部门原因,即使通过信息系统安全评估,也未拿到公安部门的三级等保证书。
针对这一点,现场核查时一定要明确和哪家信息系统安全评估公司签订的协议,什么时候做完的评估,什么时候提交的资料。让监管了解你每一步的工作,表明没有拿到三级等保,是因为其他原因。
三、违规产品化解以及存量违规产品
违规产品化解报告,是核查的重点。化解时间、化解路径、化解方法,是关注的重点,最重要的是有相对应支付价款凭证。
超限额产品、理财计划、活期产品等违规产品,有不少平台在10月15日之前或现场核查之前还没有化解完毕,针对此问题,平台现在能做的无非就是马上化解完毕;实在无法短期化解完毕,一定要明确告知现场核查人员,平台违规存量产品化解的时间节点、方法、路径,为此做了什么工作。
四、五类资产的核查重点
1、个人信用贷
个人信用贷款最考验平台的风控水平,如果平台风控能力较弱,则很可能导致坏账率失控。此类产品核查的重点在平台的风控模型、接入的征信情况、逾期率、代偿、担保机构、资金端获取等方面。
2、车贷类
当前个人抵押贷业务主要以车抵贷为主,车抵贷业务进入门槛壁垒相对较高,需要投入大量的线下门店及审核人员,成本费用较高。
此类资产重点关注是否存在线下门店获客,线下收取息费综合资金成本过高、担保方、代偿、安装定位是否侵犯公民个人隐私、核心风控是否外包等方面。
3、房贷类
个人认为房贷资产不适合P2P,房抵这个模式,成本太高,模式太重,耗时长,单笔金额高,标准化极难。针对此类资产,重点关注是否超限额发标、是否存在期限拆分、金额拆分、抵押权人、是否存在抽屉协议等方面。
4、供应链金融
此类模式重点关注是否存在自融、关联企业融资、核心企业持续运营能力、还款人与借款人是否一致等。
5、票据质押/背书模式
此类模式关注票据质押/背书人的主体、还款人与借款人是否一致。
6、三农类
三农市场分散度较高,挖掘资产成为难点,运营模式也尚不成熟,需要平台不断的去探索。重点关注是否存在线下获客、资费收取是否超限、线下合同与线上合同是否一致等。
五、抽标
抽标为现场检查的核心,现场核查会要求公司提供的所有借款人名单,根据期限、标的类型,进行抽样。
抽样合同,有纸质版资料的,还需现场提供整套风控资料、结合后台系统,一一核对标的是否与线上标的一致,是否存在期限金额拆分等情形。甚至会直接根据借款人资料,现场给借款人打电话来核实是否存在借款等情形。
六、担保方
有第三方担保的,格外慎重,针对有担保方的,平台从以下几个方面准备。
1、和平台方之间是否有关联股东关系;
2、担保方资质、担保能力;
3、是否对担保方做了详尽尽调;
4、担保方与平台之间的合作协议,是否有回购条款;
5、担保方是否为资产推介方;
6、担保方是否为线下获客,是否为担保方风控;
7、担保方与几家P2P平台合作推介资产。
七、信息披露
关于信息披露,只要数据是真实的,与上报金管通系统的一致的就没太大问题。主要问题可能集中在信息披露不完善方面,如项目基本信息,应当包含项目名称和简介、借款金额、借款期限、借款用途、还款方式、年化利率、起息日、还款来源、还款保障措施等。其他要求披露的就严格按照《信披指引》规定来即可。
以上心得系参与多家机构现场检查的律师的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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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王旭 周海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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