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是网络货运发展的元年,在1月份召开的全国货运物流行业年会上,交通运输部运输服务司货运与物流管理处表示应将“网络货运新业态发展”工作放在重要位置。
随着时间的进一步推进,全国各地相继为符合要求的企业颁发网络货运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伴随而来的将是网络货运平台从试点走向普及,网络货运平台的运营进入下半场。这也标志着物流行业正式进入平台化、物联化、智能化新时代。
据不完全统计,目前全国仅有17家企业获得相关资质。(该名单统计截至3月26日 如有遗漏欢迎补充)
提到网络货运平台,不得不提及它的前身——无车承运人(网络货运经营者)。“无车承运人”指自身不拥有运输车辆,以承运人身份与托运人签订货物运输合同,通过委托实际承运人完成运输任务,并承担承运人责任和义务的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者。
长期以来,我国的物流体系一直存在“多、小、散、乱”的问题。我国目前有3000多万的卡车司机,其中90%以上是个体运营司机,而车辆的空驶率高达40%。物流企业无品牌化非集约、货运信息不对称,运输成本持高不下等一系列问题严重制约了整体物流业的发展。而“无车承运人”是为改变此现状,促进公路物流向信息化和网络化方向转型发展,强化公路物流网络化运营体系建设的一个有效尝试途径。
2016年8月26日,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印发《关于推进改革试点加快无车承运物流创新发展的意见》,2016年10月开始,交通运输部在全国开展道路货运无车承运人试点工作,共计283家相关企业参与此试点工作。
试点工作开展至2019年,通过各方的参与和支持,物流市场结构加快向规模化、组织化、集约化方向发展,运营效率大幅提升。公开数据显示,在无车承运人试点阶段,试点企业共整合社会零散运力215万辆,而集约整合和科学调度车辆、站场、货源等零散物流资源,则有效提升了运输组织效率,对带动行业转型升级、促进物流降本增效发挥了积极作用。
但在发展初期,针对无车承运人(网络货运经营者)等新业态发展的法规制度仍不健全。无明确的法律定位、行为规范以及监督管理等因素,造成新业态运行不规范并制约了行业健康发展。
2019年9月,交通运输部、国家税务总局在总结无车承运试点经验、深入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制定了《网络平台道路货物运输经营管理暂行办法》,对网络货运经营者的法律定位、行为规范及管理部门的监管责任等提出了明确要求,这也预示着利用网络货运平台、车联网+等新业态、新模式,促进“多、小、散”的货运资源集约整合,加快促进行业转型升级和高质量发展,将是大势所趋。
根据《办法》规定,无车承运人试点企业及未纳入交通运输部无车承运人试点范围的经营者,可按照相关要求申请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依法依规从事网络货运经营。然而值得注意的是,过去,网络货运平台的主要参与者主要有三类:互联网企业、生产制造企业、传统三方物流企业(3PL)。而随着政策放开,全国有着庞大基数的传统三方企业以及更多的中小型企业将将有一大批转化成网络货运平台,市场开始进入洗牌期。
但,这个过程的重点绝非炒概念。企业不是仅仅申请一个网络货运平台的资质,而是要具备整合与降本增效的能力。根据《办法》中的相关规定,网络货运经营者需要承担运输服务质量责任,接受行业管理部门和社会的监督,对运输、交易全过程进行实时监控和动态管理,建立对实际承运人的服务评价体系。
可以看到,网络货运平台的概念不仅仅意味着将运输线上数字化,企业的运营方式要发生质的变化。合规、技术、资源、时间、成本等这些问题,对于要申报网络货运道路运输经营证的无车承运人企业又或是准备转型的企业来说,一个都逃不过。并且,这些企业规模较小,无论是从政策方面来看,还是从市场需求方面来看,他们对于对这些痛点的解决需求都有一定的迫切性。
以此来看,再结合目前仅有17家企业拿到网络货运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资质的现状,助力网络货运平台的转型升级的企业或许可占尽风头。而对于想要转型升级为网络货运平台的企业来说,能不能抓住东风,就得看其是否能顺利找到契合的为网络货运行业提供优质解决方案的企业了。
接下来有哪些企业可以顺利转型?物流市场又会如何变化?让我们拭目以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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