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目的
规定在接收和生产及交付各阶段对每批产品进行唯一性的标记和相关联的活动的要求。从而确保在必要时对产品质量的形成过程的追溯,及查明质量问题的发源地。
2.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产品制造所需的原材料、外购外协件、顾客提供产品进厂后的标识和产品形成的过程标识和实施产品追溯。
3.定义
3.1标识----物资的标志和标签,具有唯一性,以确保在需要追回或进行特别 检验时能识别出具体产品
3.2可追溯性----根据记载的标记追踪产品历史、应用情况和处所的能力
4.职责
4.1制造部归口管理产品标识和可追溯性,负责对过程标识作出统一规定及监督实施。根据质量信息反馈,组织检查产品标识及记录,进行原因追溯,并及时向有关部门反映。
4.2仓库保管员负责原材料、外购外协件、顾客提供产品和成品的标识并对其使用进行管理。
4.3各生产车间主管负责本车间生产过程中的成品、半成品、原材料、辅料的标识对其使用进行管理。
5.工作程序
领取专属 10元无门槛券
私享最新 技术干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