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为推进“西安碑林环大学硬科技创新街区”建设,争创秦创原立体联动孵化器示范点,在创新街区“一轴三区七大创新圈”规划范围内建设高赋能孵化载体、高能级概念验证平台、高效率成果转化服务平台等,加速科技成果转化,培养高成长性高新技术企业,现面向驻区高校、科研院所等单位和科技企业征集项目。
一、本次征集项目类别
围绕创新街区孵化载体能力提升、产业示范应用共设置2类项目(具体内容见附件《2022年碑林环大学硬科技创新街区建设项目申报指南》)。
二、申报条件
(一)项目申报单位原则上应在创新街区“一轴三区七大创新圈”规划范围内,包括高校、科研院所等单位以及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须在碑林区注册),能满足实施项目所需的研发条件与经费保障,具有健全的科研与财务管理制度。项目负责人须为承担单位的在职人员,并保证项目执行期内在职,且项目知识产权明晰。
(二)对多个单位联合申报的项目,应明确各自的责任、合作方式、产权归属、投入比例、收益分配等。
(三)同一项目已通过其他渠道获取碑林区财政性资金支持、且未验收通过的,一般不再予以支持。
三、报送要求及注意事项
请各单位将申报材料按照申报书、附件顺序,用A4纸双面打印并简装成册,纸质材料一式五份。
请各单位于7月27日(星期三)17:00前将申报材料报至碑林环大学创新产业带管委会,地址:西安创新设计中心13层1304房间。
附件:2022年西安碑林环大学硬科技创新街区项目申报指南
西安市碑林环大学创新产业带管委会
西安市碑林区科学技术局
2022年7月5日
2022年西安碑林环大学硬科技创新街区建设
项目申报指南
一、创新街区孵化载体能力提升项目
(一)工作目标
在创新街区“一轴三区七大创新圈”规划范围内,推动驻区高校、科研院所、其他驻地单位在创新街区建设大学科技园、孵化器、专业化众创空间以及其他特色双创载体。
(二)主要任务
1.场地建设目标:在创新街区规划范围利用新建、改建项目,建设不少于8000平米的双创载体,形成创新街区立体联动孵化器的有效组成部分;
2.平台建设目标:发挥自身科研优势,整合创新链产业链资源,建立不少于1个概念验证中心或专业技术服务平台等,项目执行期内转化不少于10项科技成果,实施不少于3项技术成果的概念验证;
3.企业孵化目标:项目执行期内培育不少于10家科技企业或文化科技融合类企业(须在碑林区注册),其中不少于3家高新技术企业。
4.人才培养目标:项目执行期内认定不少于1名市级以上高端人才(或不少于1人列入省市人才计划项目;或不少于3人列入碑林区人才计划项目);
5.产值目标:入孵企业(须在碑林区注册)累计完成销售收入5000万元以上。
(三)支持方式
无偿资助,分期拨付。
(四)申报条件
1.申报主体:优先支持驻区高校、科研院所、其它驻区科研单位、或孵化运营企业(企业申报主体须以孵化高校项目为主要业务)申报;
2.场地要求:现有不少于5000平米的孵化场地,用于企业孵化、成果转化、人才创业、文化科技融合、场景应用和业态培育方面;
3.建有不少于1个技术创新和成果转化平台。
(五)申报材料
1.科技计划项目申报书(见附件1);
2.创新街区孵化载体能力提升项目实施方案(格式见附件2,建设周期2022年7月至2023年10月);
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及组织机构代码证书、上年度财务报表或审计报告(高校申报不需要提供);
4.场地证明材料;
5.自建或共建平台情况;
6.基地入驻人才情况证明材料;
7.基地入孵企业或项目证明材料;
8.开展有影响力的双创活动证明材料;
9.项目申报材料及其附属文件真实性承诺书(见附件3);
10.其它相关材料。
二、创新街区企业应用创新示范项目
(一)工作目标
立足创新驱动高质量发展要求,坚持需求导向和场景应用,提升碑林环大学硬科技创新街区企业创新能力,开展应用创新示范,推动无人系统、空天科技、电子信息、智能制造、智能建造、骨骼智能机器人、生物医药及大健康、数字创意等方向高价值成果在经济社会各领域的应用。
(二)主要任务
1.突出应用创新示范,主要开展以下场景的软硬件产品、服务示范应用:
1)无人系统在不同场景的示范应用;
2)智能制造、智能建造及制造业信息化;
3)“智能+”教育领域;
4)智慧健康应用服务领域;
5)智慧城市及城市管理服务领域;
6)数字文化领域。
2.在申报示范领域至少形成1项发明专利或其他自主知识产权;
3.完成在申报领域的试点示范任务,具有良好的可复制性;
4.到2023年10月申报单位年销售收入(主营业务收入占60%以上)达到2000万元以上,成立两年内的科技企业年销售收入可以放宽至500万元以上。数字文化领域年销售收入(主营业务收入占60%以上)达到500万元以上。
(三)支持方式
1.无偿资助,分期拨付;
2.资本金股权投入。
(四)申报条件
1.申报主体:必须是在碑林区注册纳税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科技企业;
2.申报主体在所申报的示范领域具备良好的工作基础;
3.申报单位须掌握核心技术或与核心技术提供方深度合作(须附合作协议),体现技术创新或应用创新,应有明确的产业化指标;
4.项目应为在建或正在实施的项目,执行期为2022年7月至2023年10月,原则上不支持已完成建设的项目;
5.同一领域企业、高校可以联合申报。
(五)申报材料
1.科技计划项目申报书(见附件1);
2.项目可行性报告;
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及组织机构代码证书;
4.关于研发能力、成果价值、技术水平先进性的说明及有关自主知识产权的证明材料(如研发设备、科研人员、科技成果证书、专利证书等);
5.在实施成果转化、产业化和服务创新的有关证明材料;
6.合作单位的协议书或与其他单位签订的示范应用协议书;
7.申报单位需提供2021年度审计报告和最近一期财务报表;
8.项目查新报告及其他可以说明项目情况的相关材料;
9.项目申报材料及其附属文件真实性承诺书(附件3)。
附件:
1.科技计划项目申报书
2.创新街区孵化载体能力提升项目实施方案
3.项目申报承诺书
4.西安碑林环大学硬科技创新街区四至边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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