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支持重点
(一)科学与工程研究类科技创新基地
1.重大科研设施预研筹建项目
围绕国家重大战略部署,聚焦我市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创建,有望纳入国家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和国家实验室等重大科研设施的筹备调研、预研建设项目。
2. 学科重点实验室建设项目
重点支持大数据、先进功能材料、作物基因组学及育种领域,拥有核心技术基础、高水平的科教单位(含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新型研发机构)领军人才和团队申请组建。
3. 企业重点实验室建设项目
支持人工智能、互联网、新能源汽车关键零部件、高性能纤维复合材料、电子信息材料、智能成套装备领域,以增强行业骨干企业自主创新能力为目标,引导骨干企业加强高端人才引进培育,完善研发体系,开展应用基础研究和重大战略性目标产品研发,抢占产业技术制高点。
以上具体要求详见附件。
(二)资源共享与科技服务类科技创新基地
1.科技公共服务平台建设项目
重点支持智能制造、人工智能、新型功能材料领域,瞄准新兴产业、优势产业创新和中小企业发展需求,重点围绕一区一战略产业,具备特色明显、产业集聚、要素集中的高新区和各类科技园区,突出技术性、开放性、公共性重大科技公共服务平台。
2.科技服务骨干机构能力提升项目
重点支持符合条件的科技服务业特色基地(示范区)、省产学研产业协同创新基地组织引导市场化运行的科技服务骨干机构引进人才、集聚资源、升级资质、创新模式、创制科技服务标准,提升区域整体服务能力。
以上具体要求详见附件。
(三)创新服务机构建设与奖补项目
1.新型研发机构建设项目
落实省政府科技创新“四十条政策”第35条,重点支持由诺奖获得者等国际著名科研机构团队设立,以及由国内知名高校院所和地方共建,以院士、国家“千人计划”、“万人计划”专家及其团队为核心,研发领域符合国家重大科技部署和我省发展需求,有望培育承担国家实验室、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和重大科技专项等战略任务的新型研发机构。
2.新型研发机构奖补项目
落实省政府科技创新“四十条政策”第26条,重点支持具备独立法人条件的新型研发机构开展研发创新活动。
3.龙头骨干企业(跨国公司)独立研发机构建设项目
落实省政府科技创新“四十条政策”第35条,重点支持中央直属企业、国内行业龙头企业、知名跨国公司在苏注册设立独立法人资格、符合江苏产业发展方向的研发机构和研发总部,引入核心技术并配置核心研发团队。
以上具体要求详见附件。
二、相关要求
1.请各区(园区)科技局严格按照省科技厅、省财政厅的要求组织申报,对所有申报的项目加强与市科委相关职能处室沟通,经省、市科技部门会商后,再由项目单位正式报送申报材料。
2.项目申报单位要如实填写申报材料,对材料真实性负责,并出具信用承诺。
3.申报材料需在江苏省科技计划管理信息系统进行网上报送(网址:http://210.73.128.81),经市科委审核通过后,按照省厅的通知要求打印装订成册,申报材料一式七份(纸质封面,平装订)。
4.项目申报受理截止时间为2018年3月9日,逾期不予受理。
三、注意事项
1.项目受理地点
2.项目申报咨询
市科委科技条件与服务业处:
市科委科技成果与产学研合作处:
市科委国际科技合作处:
附件:江苏省科技厅江苏省财政厅关于组织申报2018年度省创新能力建设计划暨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的通知
通过线下服务和线上咨询提供平台的运营支撑,开展政策咨询、专题讲座、技术讲堂、创业论坛、企业和项目评估、知识产权体系、技术成果转化等企业服务。
氢壹社
微信号 : njmange
联系方式:15365967857(乔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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