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rankenstein,一个最终毁了它的创造者的东西。
《Frankenstein》首版时间1818年
即使是在200年后的今天
弗兰肯斯坦依然是一把悬在现代科技之上的达摩斯之剑
故事是这样的。一位天才少年弗兰肯斯坦,为了追求自然科学的最高境界,他利用尸体,创造出了一个新的生命,然而他感受到的不是作品完成的喜悦而是更深的恐惧,恐惧怪物丑陋的面容,恐惧他未知的危险。他抛弃了他所创造的怪物,然而逃离并不能使他解脱,他被终日囚禁在怪物的梦魇之中,怪物先后杀死了他的弟弟、他的朋友、他的妻子,他拒绝了怪物想要创造一个伴侣的要求,不得已踏上了追逐之路,弗兰肯斯坦,决意要由自己亲手将他所创造的东西毁灭。结局是,弗兰肯斯坦在终点北极生病而死,而怪物,也在之后选择自焚而死。
《弗兰肯斯坦》是历史上第一部科幻小说,它的故事背景,来自欧洲工业革命之后人们对科学技术的盲目崇拜。从某种程度上来说,200年了,人类还是一点都没有进步啊。
人人都知道物极必反,科学技术也是一样,弗兰肯斯坦创造出的怪物,是未知的、不受控制的存在,正如《三体》中的黑暗森林法则,他人就是地狱,就是永恒的威胁,任何暴露自己存在的生命都将很快被消灭。这个世界上不应该存在“怪物”,或者说,人类的对立面,是除了人类以外的一切。
当人类将科学技术用于研究消遣而非生活必需之时,必然会走向极端,这是我的担忧,现代科技崇尚各种各样的创新,我们往往惊叹于炫酷的机器、超越认知的人工智能。这个世界上从来不缺少反对的声音,这个世界上也从来不缺少天才,那些令人担忧的故事,仍然存在成真的可能,我希望,如果这个世界上真有弗兰肯斯坦这样的天才,请记得不要被热爱冲昏了头脑,疯狂科学家扮演上帝造物主的想法会造成整个人类因为他们的罪过和傲慢而遭受永恒的惩罚 (the idea that mad scientists playing God the creator will cause the entire human species to suffer eternal punishment for their trespasses and hubris) 。
2010年《华尔街日报》的一篇新闻《DOES THE INTERNET MAKE YOU DUMBER》,互联网对于人类来说,很有可能会被引导向一个奇怪的存在,当我们有了很多选择的时候,相当于没有选择。互联网使生活便利,然而我们付出了同等或者更高的代价,我们正在渐渐丧失判断力和创造力,噢还有隐私。我很享受碎片化阅读带来的轻松,但是碎片就是碎片,不成体系的故事带来的是不成体系的影响,而接受碎片化信息的人们,更多的成为了思想任人摆布的傀儡。
我对现代科技依然充满谨慎,不止是人脸识别、人工智能、机器人,或者其他未来即将出现的,更是由于我所认为的生活,该是自由的,理智的。
宇宙就是一座黑暗森林,每个文明都是带枪的猎人,像幽灵般潜行于林间,轻轻拨开挡路的树枝,竭力不让脚步发出一点儿声音,连呼吸都必须小心翼翼:他必须小心,因为林中到处都有与他一样潜行的猎人,如果他发现了别的生命,能做的只有一件事:开枪消灭之。在这片森林中,他人就是地狱,就是永恒的威胁,任何暴露自己存在的生命都将很快被消灭,这就是宇宙文明的图景,这就是对费米悖论的解释。
一旦被发现,能生存下来的是只有一方,或者都不能生存。
《Science封面:200年后,科学怪人的影子依然挥之不去 》
领取专属 10元无门槛券
私享最新 技术干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