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2019年9月9日交通运输部 国家税务总局发布了《网络平台道路货物运输经营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根据相关要求指导省级网络货运信息监测系统 。如何完成省级网络货运信息监测系统的接入?
一、接入要求说明:
对于已经完成省级监测系统建设的省份,部交互系统接入应在2019年12月31日前完成。
尚未建立省级监测系统的省份,应在2020年12月31日前完成省级监测系统建设并完成部交互系统的接入。
(一)系统接入方式
(二)数据加密要求
(三)时效质量要求
二、接口技术规范
(一)报文属性
(二)网络货运单据报文格式
(三)上传运单接口
(四)上传位置信息接口
(五)上传资金流水单接口
(六)上传车辆基本信息接口
(七)上传驾驾驶员基本信息接口
(八)身份验证
三、异常情况说明及处理
(一)异常情况说明
(二)异常情况处理
四、相关服务
五、技术支持
(一)部交互系统网址
(二)技术沟通QQ群
(三)联系电话
如需了解具体的流程请查看《部网络货运信息交互系统接入指南》
为了对网络货运经营者经营行为进行信息化监测,规范网络货运经营行为省级网络货运信息监测系统建设指南:
一、总体架构
二、系统功能
(一)数据交换、
(二)信息服务
(三)运行监测
(四)行业监管
三、基础条件
(一)通信网络
(二)软硬件平台
(三)安全系统
四、系统建设与管理
如需了解具体的流程请查看《省级网络货运信息监测系统建设指南》
省交通主管部门要努力实现与网络货运运营商信息平台和部交互系统的对接和数据传输,与省公路运输管理信息系统和全国公路货运车辆的对接公共监管服务平台,与税务、保险等部门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共同规范网络货运市场,提高网络货运管理水平为网络货运时代更上一层楼尽一份力。相信在大家的共同努力下网络货运时代会持续爆发出他应有的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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